为进一步加强葛集镇消防安全治理工作建设,提升基层火灾防控,灭火救援和消防宣传等各项职责,铸牢葛集镇公共消防安全,全面优化葛集镇消防安全环境,保障经济建设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劳动合同等法律、法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消防车驾驶员。
一、招聘条件及原则
1.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 消防车驾驶员年龄为40周岁以下,具有B2以上驾驶证且驾龄满1年以上。
3. 具有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身高1.65米以上,体重不少于50KG,裸眼视力4.5以上。
4. 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签订合同后服从组织分配,安心工作,发挥专长。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40周岁以下”为“1984年7月29日(含)后出生”。
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的;
(5)受过党(团)政纪处分的;
(6)身上有纹身者或其他具有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计划
本次葛集镇计划招聘乡镇消防车驾驶员共1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现场报名。到镇政府二楼党政办报名,报名时间:8月1日上午9:00点开始报名,8月2日下午16:00点报名结束。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及复印件、B2以上驾驶证及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彩色照片,照片底色为淡蓝色或红色)。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现场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2.报名确认。8月5日,镇工作人员会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在镇政府二楼党政办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者须保证自己提交的个人资料的真实性和全面性,否则,责任自负。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在电话中进行报名确认(未报名确认的视为自行放弃)。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由葛集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测试内容包括俯卧撑、单杠引体向上、10米*4折返跑和1000米跑四项,每项满分均为100分,考核标准详见附件(考核当天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体能测试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三)成绩排名
体能测试总成绩为400分,考试名次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排序(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10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10米*4折返跑、俯卧撑成绩排序),按1:1的比例进入下一环节。
(四)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毕业证)、B2及以上驾驶证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镇政府二楼党政办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招聘要求、材料逾期未送达的、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欺骗者,一律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
按照《应征入伍公民体格检查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同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工作由葛集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葛集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对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环节递补各不超过一次。
(七)公示及聘用
公示期满后根据公示结果确定聘用人员,由镇政府统一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对聘用人员由葛集镇人民政府组织为期1个月岗前业务培训。主要内容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业务理论学习,业务技能和体能、队列训练等。培训合格后根据个人表现和能力,安排到葛集镇消防站工作。
四、相关待遇
1. 工作时间及地点。参照准军事化管理,实行工作轮休制度,每月轮休原则上不少于8-15天(休假期间工资照常发放),工作实行24小时执勤备战制度。
2. 签订合同后,由镇政府统一发放工资并缴纳“五险一金”,工资不低于2000元/月(不含单位及个人部分缴纳的“五险一金”),具体发放金额以实际发放情况为准。
联系电话:0557-8973226(葛集镇人民政府)
附件:砀山县葛集镇乡镇消防车驾驶员招录体能测试标准
葛集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9日
附件
砀山县葛集镇乡镇消防车驾驶员招录体能测试标准
项 目 |
体能测试成绩对应分值、测试办法 |
|||||||||
10分 |
20分 |
30分 |
40分 |
50分 |
60分 |
70分 |
80分 |
90分 |
100分 |
|
1000米跑 (分、秒) |
4′35′ |
4′20′ |
4′15′ |
4′10′ |
4′05′ |
4′00′ |
3′55′ |
3′50′ |
3′45′ |
3′40 |
1.分组考核。 2.在跑道或平地上标出起点线,考生从起点线处听到起跑口令后起跑,完成1000米距离到达终点线,记录时间。 3.考核以完成时间计算成绩。 | ||||||||||
单杠引体向上(次/2分钟) |
10分 |
20分 |
30分 |
40分 |
50分 |
60分 |
70分 |
80分 |
90分 |
100分 |
- |
1次 |
2次 |
3次 |
4次 |
5次 |
6次 |
7次 |
9次 |
11次 |
|
1.单个或分组考核。 2.按照规定动作要领完成动作。引体时下颌高于杠面、身体不得借助振浪或摆动、悬垂时双肘关节伸直;脚触及地面或立柱,结束考核。 3.考核以完成次数计算成绩。 | ||||||||||
俯卧撑 (次/2分钟) |
10分 |
20分 |
30分 |
40分 |
50分 |
60分 |
70分 |
80分 |
90分 |
100分 |
6次 |
8次 |
11次 |
14次 |
18次 |
22次 |
27次 |
32次 |
38次 |
42次 |
|
1.单个或分组考核。 2.按照规定动作要领完成动作。屈臂时肩关节高于肘关节、伸臂时双肘关节未伸直、做动作时身体未保持平直,该次动作不计数;除手脚外身体其他部位触及地面,结束考核。 | ||||||||||
10米×4 往返跑 (秒) |
10分 |
20分 |
30分 |
40分 |
50分 |
60分 |
70分 |
80分 |
90分 |
100分 |
14′5 |
13′3 |
12′8 |
12′3 |
11′8 |
11′3 |
10′8 |
10′4 |
10′1 |
9′8 |
|
1.单个或分组考核。 2.在10米长的跑道上标出起点线和折返线,考生从起点线处听到起跑口令后起跑,在折返线处返回跑向起跑线,到达起跑线时为完成1次往返。连续完成2次往返,记录时间。 3.考核以完成时间计算成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