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丰区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试行)》第十六条规定和《大丰区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有关要求,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资格复审、考察等工作程序,现有陆佳佳同志符合聘用资格条件,予以公示。
序号 | 单位名称 | 岗位名称 | 类别 | 姓名 | 性别 | 毕业院校 | 综合成绩 | 排名 |
1 | 网安大队 | 互联网巡查 | 文职辅警 | 陆佳佳 | 女 | 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 | 79.20 | 1 |
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向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16日
监督电话:0515-83538016
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
来访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