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安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四十四)》要求,根据实际考生报名和资格审查情况,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情况
序号 |
岗位名称及序号 |
需求人数 |
报名人数 |
审查合格人数 |
1 |
12-检测岗 |
1 |
3 |
1 |
2 |
13-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者 |
1 |
2 |
0 |
二、岗位取消情况
因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未达到开考比例,决定取消12号、13号招聘岗位。
吉安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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