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以下2人符合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帮扶就业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拨打监督电话(0514-86422861),并提供事实依据,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附件:防汛及秸秆禁烧公益性岗位2024年9月 公示.docx
扬州市江都区浦头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0日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以下2人符合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帮扶就业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拨打监督电话(0514-86422861),并提供事实依据,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附件:防汛及秸秆禁烧公益性岗位2024年9月 公示.docx
扬州市江都区浦头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