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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招聘(2024年9月)资格复核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厦门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系统     2024-10-21 17:24:42

根据《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招聘简章(2024年9月)》,现将资格复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核时间和地点

请所有报考本次招聘岗位且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于2024年10月23日(周三上午9:00-11:00)到厦门市医学交流与人才服务中心5楼(思明区镇海路37号民盛大厦)参加资格复核,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考资格。

二、资格复核所需材料

参加复核人员需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复印件需逐页签名并依序装订成册)按时参加资格复核,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一)招考系统导出打印的报名表;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三)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及招聘简章第七部分学历(位)要求说明中相关认证、证明材料;

(四)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拟聘用的非在编辅助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劳务派遣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工资待遇按市直单位非在编相关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二)逾期未参加面试资格复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考生本人因故无法参加资格复核的,可委托他人办理,受托人须带齐前述考生资格复核材料原件、复印件,委托书(详见附件1)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核。

(三)通过面试资格复核的考生,由招聘单位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四)参加面试资格复核的考生,应配合工作人员安排,有序进行资格复核。因资格复核地点周边车位有限、停车不便,建议参加面试资格复核的考生充分考虑天气、交通等因素,提前熟悉抵达路线,并选择公共交通方式提早错峰出行。

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0月21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被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本人因原因,无法前往办理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招聘(2024年9月)资格复核事宜,现委托作为我合法代理人,全权代理相关事宜,一切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委托时间:2024年10月23日,当日有效,过期无效。

被委托人:委托人: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