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度延边林区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文职人员公告》的程序安排,现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并对后续环节进行安排。
一、拟聘用人员公示
(一)拟聘用人员名单

(二)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书面、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三)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将按程序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四)公示时间: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2日
(五)监督举报电话:0433-2839000(工作日9:00-11:00,13:30-16:00)
二、补录
(一)本次招聘结束后,综合成绩保留至2025年12月31日。
(二)在此成绩有效期内如岗位出现空缺需进行补充招录时,按照进入面试但未被聘用的考生综合成绩排名,确定补录人选,并进行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其中,如出现其他基层院空缺职位或本次用人单位空缺职位无补录人员时,可以从本次报考其他职位(不限制原报考单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征求考生本人同意后调剂到该空缺职位,被补录到该职位的考生视为放弃原报名职位的递补资格。
(三)本次招聘各环节中已自行放弃应聘资格或被取消应聘资格的人员,不再进入补录环节。
三、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中所有的信息公布,均将通过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延边林区分院官网(http://www.lyyanbian.jcy.gov.cn/)、延边林检公众号进行发布。同时仅授权延吉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方信息发布渠道(“延吉人才”微信公众号)进行转载发布,其他发布渠道均未授权。请考生本人务必保持警惕,认真辨别,谨防受骗,并及时查阅官方渠道发布的相关信息。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提供的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提供虚假材料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延边林区分院
2024年10月08日